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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德舞(第2页)

旧本此章之首曰贞观初。今按通鉴,标[贞观三]年。

其例甚多,不必一一标举。实则其书中尚有脱漏之章,观杨守敬之日本访书志,罗振玉之校补本及影印日本写本,即可知之。(高邮王氏亦有一校本。)如乐天此篇「以心感人人心归」句,取白氏长庆集肆伍策林第拾目王泽流人心感中云:

泽流心感而不太平者,未之闻也。

固可相印证,而日本传写本贞观政要载有吴兢上表,其文中即用易经咸卦彖: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之语,知乐天此句,殆又受此暗示而来,不仅关涉其先时所编之策林也。又取罗氏政要卷伍卷陆二卷之校记观之,其中亦有戈本所详,而日本写本脱略者,则知日本写本亦非无缺。罗氏虽有「欲复唐本之旧,苦未能得其全本」(见罗氏松翁近稿贞观政要残卷跋。)之言,其实纵得日本传写政要之全本,恐亦不能悉复吴氏原书之旧观。故白氏此篇所咏,其有不见于今日诸本政要者,未必全为吴氏原书所不载也。

虽然,若更就现存之史料以参校白氏此篇,则知其中所咏太宗时事,一一皆有所本,而其所本者,似不限政要一书,盖乐天依据政要以构成此篇之骨干,复于实录中寻撦材料以修改其词句,增补其内容而完成此篇也。兹请就已考见者条列于下,其尚有未详者,俟续考焉。

「三十有五致太平」句,如前所论,似受政要灾祥篇第壹章及第叁章之暗示而成,惟此句下即接以「功成理定何神速」一句,据小戴乐记云: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

又知所谓「致太平」者,直接与制礼作乐有关,易言之,即与七德舞本身有关也。此篇小序下注云:

武德中,天子始作秦王破阵乐以歌太宗之功业。贞观初,太宗重制破阵乐舞图,诏魏征虞世南为之歌词,名七德舞。

宜其特有此句以咏之也。考旧唐书贰捌音乐志(参唐会要叁叁破阵乐条,通典壹肆陆乐典坐立部伎条,新唐书贰壹礼乐志,通鉴壹玖肆唐纪太宗纪贞观七年正月条。)略云:

贞观元年宴群臣,始奏秦王破阵之乐。太宗谓侍臣曰,朕昔在藩,屡有征讨,世间遂有此乐,岂意今日登于雅乐。然其发扬蹈厉,虽异文容,功业由之,致有今日。所以被于乐章,示不忘本也。其后令魏征虞世南褚亮李百药改制歌辞,更名七德之舞,增舞者至百二十人。被甲执戟,以象战阵之法焉。六年太宗行幸庆善宫,宴从臣于渭水之滨,赋诗十韵。其宫即太宗降诞之所。于是起居郎吕才以御制诗等于乐府被之管弦,名为功成庆善乐之曲。令童儿八佾皆进德冠,紫袴褶,为九功之舞。冬至享醼,及国有大庆,与七德之舞偕奏于庭。七年,(会要作七年正月七日。旧纪作戊子,则是正月十日。)太宗制破阵舞图,左圆右方,先偏后伍,鱼丽鹅鹳,箕张翼舒,交错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战阵之形。令吕才依图教乐工百二十人,被甲执戟而习之,凡为三变,每变为四阵。有来往疾徐击刺之象,以应歌节。(通典曰,和云秦王破阵乐。新书曰,歌者和曰秦王破阵乐。)数日而就,更名七德之舞。癸巳,(会要作正月十五日。)奏七德九功之舞。观者见其抑扬蹈厉,莫不扼腕踊跃,凛然震竦。武臣列将咸上寿云,此舞皆是陛下百战百胜之形容。群臣咸称万岁。

依年推计,贞观七年太宗年三十六岁。此前一年,即贞观六年,太宗年三十五岁。六年,与七德舞相连之九功庆善乐成。七年正月七日,重制破阵舞图成。正月十五日(癸巳)奏之于庭。则重制七德舞图。亦在贞观六年。此所云「三十有五政太平」者,盖功成治定,因而制礼作乐也。又岑仲勉先生白集质疑太宗十八举义兵条论此事(见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玖本陆伍页。)云:

「速在推心置人腹」句,政要中虽无具体语句可以指实,但其慎终篇中论及汉光武事云:

太宗又曰,朕观古先拨乱之主,皆年逾四十,惟光武年三十三。但朕年十八便举兵,年二十四定天下,年二十九升为天子,此则武胜于古也。

考后汉书壹光武纪云:

[铜马]降者更相语曰,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乎?

封同人为韩州刺史。太宗即位,引诸衞骁兵统将等习射于显德殿。朝臣多有谏者曰,先王制法,有以兵刃至御所者绞刑。所以防萌杜渐,备不虞也。今引卑碎之人,弯弧纵矢于轩陛之侧,陛下亲在其间,正恐祸出不意,非所为社稷计也。同人矫乘驿马入朝切谏,帝皆不纳。谓之曰,我以天下为家,率土之内,尽为臣子,所恨不能将我心徧置天下[人腹中],(此三字据通鉴补。)岂当有相疑之道也。自是后人人自励。一二年间兵士尽便弓马,皆为锐卒。

知亦本之实录也。

「亡卒遗骸散帛收」句,政要论仁恻篇肆章虽记贞观十九年太宗征高丽回,次柳城,诏集前后战亡人骸骨设太牢致祭,亲临哭之之事。但乐天于诗句下有注文云:

贞观初诏收天下阵死骸骨,致祭而瘗埋之。寻又散帛以求之也。

考唐大诏令集壹壹肆有贞观元年四月掩暴露骸骨诏云:

诸色骸骨宜令所在官司收歛埋瘗。称朕意焉。(旧唐书贰新唐书贰通鉴壹玖贰太宗纪俱系此事于贞观二年四月己卯。)

颇疑乐天本从政要此章以构成其诗句,其后复搜采前后诏收骸骨之事以证释之也。

「饥人卖子分金赎」句,白氏注文与政要同,惟坊间汪本作贞观五年误,应依全唐诗本作贞观二年。以政要新旧纪通鉴均系其事于二年[三月]故也。

「魏征梦见子夜泣」句,亦见旧唐书柒壹新唐书玖柒魏征传,新旧传当亦采自实录也。

「怨女三千放出宫」句,白氏注文中有:

于是令左丞戴胄给事中杜正伦,于掖庭宫西门,拣出数千人,尽放归。

之纪载,而政要中则未着遣戴胄杜正伦拣放事。考旧唐书贰太宗纪上(参通鉴壹玖叁唐纪太宗纪贞观二年九月天少雨条。)略云:

[贞观二年九月]丁未,谓侍臣曰,妇人幽闭深宫,情实可悯。今将出之,任求伉俪。于是遣尚书左丞戴胄,给事中杜正伦等于掖庭宫西门简出之。(通鉴于此下有前后所出三千余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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