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当然无不好。
念念眸光一亮,从袖子里掏出红绸和一壶酒,塞进他手心。
她倒下身,将衣裳掀至锁骨处,蜷起小腿,可怜巴巴地引诱道:“但是爹爹可以先惩罚我。”
李寻欢深吸一口气,捏紧了手中的物件,眼底泛红,咬牙道:“小小年纪就这么浪,谁教你的?”
“不能这么招男人,你知不知道。”
她眨了眨眼,目光下移,无辜道:“爹爹,是因为你已经”
不怀好意的问询变作了一声短促的低吟。
“好凉。”
李寻欢的喉结上下滚动,又收紧了红绸,声音沙哑道:“不许说话,该我来审你了。”
紧缚在雪白上的红绸浸满了酒液。
念念在昏濛的欢愉中睁开眼,颤喘着心道:怎么这么好骗?
她又弯起眼笑起来,期待着大叔什么时候才会发现——她永远不会长大的秘密。
谁教她这么心软,又叫大叔好眠了多少个日夜。
“大叔,你快一点,我还要去看海呢。”
李寻欢当然不会与她做口舌之争,只会——
第117章冷血剑客想把自己送给你。
孟州城至漠北商道,黄沙漫天。
正午时分的阳光暴烈如瀑,毫无遮拦地落在人身上,似要活活晒褪一层皮。来往商道的人皆知这毒日头的厉害,无不包上头巾、披上斗篷,可他却不。
他面上无一丝遮挡,脸被日头晒得熟红,似被烈火舔舐过。
腰间别着一把无鞘、细薄的剑,一身黑色劲装被汗水湿透,紧贴在身上,汗水混着沙尘,在脸上蜿蜒出道道泥印,又热又痛,他却眉也不皱,只露出一双冷峻的、坚忍的碧眼。
他不怕晒,也不怕痛,大步往前时,全身的肌骨无一处不用劲,比起人,更像是一匹体力、耐力惊人的狼。
不知走了多久,日光愈来愈烈,背风的沙丘处悄悄露出小片胡杨林。若是换作常人,想必要坐下稍作休整,避一避这吃人不吐骨头的炙阳。
可他也不。
他这人一向能站着就绝不坐着,能走着就绝不站着。他只是解下水囊,抿了口水,湿润些许干裂的嘴唇,便不知疲惫地又要往前走。
全然不知已有‘人’盯上了他。
胡杨树的茂密处,一柄剑蓦然下滑几寸,探头探脑地向着来人的方向望去,喜悦地自言自语:“这人虽未登过仙途,却也有一身剑骨。就是他了!”
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剑中灵。栖棠原本的主人不仅是天之骄子、修仙圣体,更是宗门首席弟子,前途不可限量。
一人得道,鸡犬尚能升天,更遑论他的配剑。为了成为名正言顺的天下第一剑,纵使宋居再冷血、再无情、再如何奴役她、践踏她,她都忍了。
可万万没想到,她忍辱负重多年,终成了一场空。一朝踏破虚空,此间灵气稀薄,再无缘仙途。
好消息是,她自然而然成了‘当世’第一剑。
坏消息是,宋居不仅冷血无情,还羞辱她,害她在美人姐姐面前丢脸。她可是天下第一剑,这像话吗?
这些年受过的苦一一浮现心头,她绝不能善罢甘休,不仅要离家出走,还要找到更好的主人,替她报仇雪恨。
世间根本没有比宋居更冷血、更无情的人了!
她一定要让宋居后悔,哭着求自己回去。
剑灵需要依附剑主才能凝成人身,否则就只能寄生在剑中。她的灵气所余不多,必须尽快找到新的主人。
若没有新主人的精血滋养,灵气耗尽后被困在剑里,就只能灰溜溜地回去找宋居救命了。
她绝不能让这么可怕的事情发生。
退一万步来说,谁会不想要一把绝世神兵?况且这人的剑不仅无鞘,且满是咬痕、缺口,实在不入流了些。
若我以宝剑相赠,恐怕新主人要开心得见牙不见眼,届时再亮明真身,教他害怕也来不及了。
紫光一闪,栖棠抱着剑便追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