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喜欢“寂”这个字——
寂静,沉寂。
这是我曾经最向往的生活环境,一个没有争执,没有吵闹,更没有放贷人突然上门收债的世界。
每回在草稿纸上描摹你的名字,我的内心都会得到一种难能可贵的安宁。
等我回过神来,裴寂这两个字就像蒲公英一般散开了,顺着我的鼻腔飘进我的灵魂,传来酥酥麻麻的痒意。
明明和你身处两个空间,我的眼前却总能浮现出我虚构出的你的模样。
当我真的见到你之后,我才意识到我的想象究竟有多贫瘠。
期末考结束的那个下午,你笑着经过我的身边,我很清楚你不是在对我笑,我的内心却依旧欢喜到无法自持。
不知道你有没有读过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里面有这样一段描述:
“我的心始终为你而紧张,为你而颤动;可是你对此毫无感觉,就像你口袋里装了怀表,你对它绷紧的发条没有感觉一样。
这根发条在暗中耐心地数着你的钟点,计算着你的时间,以它听不见的心跳陪着你东奔西走,而你在它那滴答不停的几百万秒当中,只有一次向它匆匆瞥了一眼。
我幸福得在黑暗中哭了起来。”
是的,那一刻的另一个我,躲在身体的某个角落里,就这样幸福得在黑暗中哭了起来。
成为你的同桌,大概透支了我所有的运气。
后来不管我如何费劲心思制造出同你的交集,在明港这么小的地方,我依然无法如愿以偿。
也或许正是因为偶遇的机会太难得,每次跟你见面,我都会下意识想从你身上抓走些什么,有时是你的视线,有时是你校服的衣袖。
可惜我过于胆小,伸不出手,甚至挤不出和你对视的勇气,等你看过来时,我总会抢先一步别开眼,一次次短暂地从你的目光中滑落。
就像一只孱弱的雏鸟撞进风里,无声也无痕。
写到这儿,相信你已经看出来了:我是真的很喜欢你。
喜欢你把一身再普通不过的蓝白校服穿成如此干净清爽的模样,喜欢你时而稳重时而幼稚的行为,喜欢你在不经意间对我的种种照拂,喜欢你在最好的年纪里名利双收的张扬,喜欢你熟睡时贴上我脊背的手指。
——喜欢你。
不过喜欢你是我一个人的事,就算你没法回馈给我相同的情感,甚至不记得我,也请不要有任何负担,更不要对我感到抱歉。
暗恋这颗涩果啊,既然我敢种下它的种子,就敢在它成熟之际,独自品尝它的酸涩。
另外,我从很早以前就明白了,我们这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但真正能留住的不过就那么几个。
你得允许有些人他曾经让你对明天怀抱期许,却再也无法出现在你的明天里。
对我而言,你就是这样的存在。
毫无营养的独白说到这儿,就要结束了。
最后,请让我以过客之名,祝你未来一切尽意、百事从欢。
而我也会继续坚定地走我自己的路,去成为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一个不那么重要的人:LT】
平时一目十行的功力,此刻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往下看,消化完第一个信息才能继续整合下一个。
导致读完这一整封信,时间像过去一个世纪那般漫长。
最后,裴寂的脑子里只剩下三个字:怪不得。
怪不得他在酒馆门口问她借打火机时,她见到他后会露出如此震惊复杂的反应。
怪不得同学聚会那晚,她一直心不在焉,事后又问出这么多个让人忍不住怀疑其中深意的问题。
怪不得她会这么了解他,甚至能将十二年前许多无关痛痒的细节都记得一清二楚。
怪不得她会在那晚分手前,主动吻上他的唇,又对他说出“我没有办法用和你一样的心情,毫无保留地去喜欢现在的你”。
直到这一刻,他才领悟到为什么在她看来,他们所处的是两个时空。
十六岁的林听默默喜欢了十六岁的裴寂一整个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