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没佩戴面具,面部也无遮掩,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出现,神态自若。他身穿暗红色古风长袍,体型偏瘦,也不高,他腰间别了个酒葫芦,看上去沉甸甸,可能是斟满了酒,手腕连着一串红绳,赤脚,脚踝处分别带着银镯子,走路叮当响。
有些违和的是,他有一身小麦色的肌肤。
此时,范书遇和窦章都屏住了呼吸。
两人均是愣在原地。
但又慢慢回味过来,好像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因为来人,他们认识。
而且,熟得不能再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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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百灵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