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相应的,能对付这种犯罪者的侦探也必须一个人能当一个团队使。
以这种逻辑写出来的破案小说,独立侦探……
现代社会心中没鬼的受害者遇到事了为什么不报警而是找什么侦探?
找侦探能比报警容易?
能力如此强的侦探为什么要当侦探,而不是从事更有前途的职业?
什么?警方整个系统的专业团队加起来比不上一个侦探?
现代社会,这合理吗?
能进警察系统得到重用的,谁不是经历了十几二十年的苦读,又经历了至少几年的专业实践,一个编外的侦探能有多天才以一敌百?
金手指开太大只会引来观众读者吐槽。
尤其当作者的笔力所限,一边将侦探设定为智商三百的天才,一边将之实际描写得还不如普通人、只是个撞大运的智障时。
而如果把侦探小说的主角定为警察……
这还能叫“侦探”小说吗?
当然,写警察故事的作品也不少,但重心基本不可能放在破案的英明神武上。
而会偏向于展现收集线索的枯燥琐碎又分秒必争、严格按规范流程获取证据、不能轻易剑走偏锋让好不容易拿到的证据失去效力……
最终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破了这个案子的警方则继续为下一个案子进行自己分内的工作。
很多人觉得这不够酷。
所以现代写侦探小说还是偏向于将背景设定在破案手段不够健全的、需要奇迹似的个人英雄登场的环境中。
要么是偏僻的、与外界有严重隔离的地方,这容易发展成伦理剧。
要么则需要将案件的发生时间往前放,基本需要放到侦探小说兴盛的那个时代。
但现代人写那个时代,又怎么可能比得上当时的人自己写的来得生动细腻呢?
所以侦探小说的逐渐没落可以说是时代的必然。
正如曾经的骑士小说没落那么必然。
当然,对侦探小说,或者说,对所有小说都没多少兴趣的钟鹫并不知道这些。
也没兴趣知道这些。
她只买下了那部短篇,然后在接下来的三天中慢慢读完了它。
之所以花了三天时间,不是她功课太忙,而是这篇故事没能引起她的兴趣。
她完全是看在猫的面子上才读完的。
因为并不喜欢,又觉得应该认真读完——毕竟看评价这是很了不起的一部作品——所以钟鹫读得格外慢。
和读教科书差不多慢。
小绒毛:
所以,不要动不动就觉得“应该做到什么”呀。
不喜欢你就潦草地翻一下,知道主要角色和大结局就差不多了嘛。
这部短篇在人设上确实意义重大,可故事情节并没有多出彩。
尤其对于不喜欢侦探小说的读者而言,堪称乏味。
所以钟鹫你提不起兴致读这篇故事,我是完全可以理解哒。
我本也不是让你看整个故事,我是在暗示你可以试试去当安乐椅侦探。
我感觉你对观察他人、观察事物,是有天分哒。
可钟鹫完全没有领会到小绒毛的暗示。
她将读完这篇作品当作了一个任务,没有投入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