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百无聊赖。
他往楼下看。
就注意一个美到让他心尖微颤的人。
她披肩的那团红,简直了点燃他心中?的火焰。
女人坐在,之前他在家里常在的位置。
她垂着眼睫,纤长?的双腿并?在一起,正在专心翻阅手上的书籍。
仲若旭只穿了一件黑色背心,头发凌乱。
男人身材很好,宽肩窄腰,热衷极限运动,所以肌肉线条格外?赏心悦目。
仲若旭就这样,盯着姜蝶珍看了很久。
意识到对方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
他伸出食指,敲了敲栏杆。
男人的声音微哑,带着没睡醒的鼻音。
“那些亲戚呢,他们都走了吗?”
姜蝶珍没有听到发声来源,还有些微微疑惑。
她仰起头,来回张望了一圈。
于是仲若旭在楼上笑了,弯唇强调道:“我在这里呢。”
年轻男人从旋转楼梯上踱步下来。
每走一步。
他都目不转睛又?迫近地凝视着她。
仲若旭盯着姜蝶珍看了很久,眼睛微微眯了眯。
他似乎回忆起来了什么。
男人用?一种肯定的声音说。
“你就是我嫂子吗。我怎么觉得?,我们之前在哪里见过?”
27。暗潮涌
姜蝶珍阖上书。
和陌生男人独处,让她无端有些心慌。
仲若旭显得非常自来熟。
他径直走到姜蝶珍面前,腕骨搭在她眼前的镂空雕刻摆件上。
其实这个世界的缘分,很奇妙的。
纹身并不是一次,就能?洗掉。
仲若旭腕骨的纹身痕迹。
被?他一共洗了七次。
每一次的疼痛,都是把对方镌刻进心底的证明。
景仲两家,家教都很严。
他在最离经叛道的年纪,把纹身刻在手臂上。
以示反抗。
景煾予初中就去?了伦敦留学?,举手投足都矜贵绅士。
他不一样,在美国呱呱坠地。
身份证上的国籍是中国,原因无他,父亲从政,容不得一丝污点。
仲若旭的成长过程,也顺风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