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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宝地(第3页)

凤小云一句话就点明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是啊,多乐曼现在回去打他们,已经不再是老虎对白羊,而是羊对羊,和他们耗下去,最多收获北洲几个衰败破旧的城池,连抢劫的基准都打不到。

“那要怎样?”多乐曼是没什么脑子的,对于凤小云这个国师,他一直很敬重,他是汀奴人的大脑,包括说找沧元内应,也是他出的主意。

没有人比他更懂沧元人。

奸细最可恶,比敌人还可恶,他背叛同胞,将同胞推进敌人埋下的深坑,凤小云就是这个奸细。

“去攻打平京城”

此言一出,多乐曼先是一愣,“可是我们和那人约定过,只要北洲就行,不打平京城”

凤小云觉得这人脑子像是被驴撞了,蠢得要死,这些年和这群蠢得要死的汀奴人打交道,实在是累得脑袋有点转不过来,一群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蠢货,蠢得脑子都没有,每天只想着打架。

偶尔和顾红叶那个聪明的打打交道,才能让自己觉得头脑还健在,他喜欢和聪明人对抗,并把对方害死,这才能让自己满足。

他甚至有时候,会想念曾经在沧元的敌人,温九琴、邱逢梅、楚文煜、百灵雀……

那群人才配当他的敌人,才配让自己处心积虑地去害死他们,这群汀奴人,蠢死几头牛,自己有时候出个什么主意,得和他们解释半天,最后他们都听不懂,自己干脆直接让他们去做。

做的结果,总是成功的,屠城、找准内应、偷袭、抢劫……

所以到了后面,这群汀奴人也不问他为什么,只是照做,他们知道,凤小云聪明,照着做就会成功。

要不是后来,顾红叶来了,换来了几年的和平,凤小云不知道还要害多少人。

多乐曼听完凤小云精简的解释之后,整个眼睛眯起来,凤小云不愧是国师,实在是聪明万分。

“你是一只老虎,你和老虎做交易,自然要守诺,因为你敢背叛它,它会杀了你”

“但是你是一只老虎,你和羊做交易,你只要拿到你想拿到的,随时可以吃了它,你把它吃了,骨头上的碎肉都吞干净了,它都不能多说一句”

是啊,这贫瘠的北洲能有什么好抢的,要强,就去京洲抢,去江南抢。

边走边抢,屠一座城,大抢劫一次,越抢越多,整个沧元都能被自己抢走,多乐曼有这个信心。

他即刻部署,全军立刻往南,直指沧元国都,平京城。

多乐曼从小就听父亲讲过,还是许多年前,父亲随着上一任大王,去平京城卑微朝拜。

“多乐曼,你肯定无法想象,那里遍地都是金子,那里的人,长得白净又华贵,还有他们穿的衣服,丝绸比头发还要软,那里遍地都是美食,他们能把难吃的米面做成一百种模样,我和大王上桌吃饭,那味道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太好吃了……”

“多乐曼,你要上进,终有一日,你也能陪大王,去那里吃美食,虽然我们是小国,但是他们也对我们很友善,那里的人,说话都是轻轻的,像怕吵到你似的……”

父亲的话语在他脑中回响,他去世多年,是前大王身旁的重臣,汀奴国那时,不过是个小小的王国,受到沧元前皇帝的封赏,才有了国都的名字,说的好笑,汀奴都是先帝亲赐的。

只是那位伟大的沧元皇帝,永远不知道,后世的子孙,会给他带来怎样的惊天大难。

多乐曼结束回忆,他现在也要过去,去那黄金宝地,去那向往了无数年的城池。

不过并不是父亲所言,陪大王进朝献宝。

他要用自己的马蹄,亲自踏上那满是黄金的城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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