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大家都说男人还是要看穿正装时候的样子,现在明显就是这个意思。
眼前的服装就是十分传统的黑色西装,领带搭配的是一条灰色桑蚕丝的领带,上面绣着dior的标志,鲜红色的领带夹不会让上半身显得那么突兀。
而下面则是一条传统的黑色西装裤,只是旁边搭配着黑色的线条和丝带,脚上则是一双高腰的马丁靴。至于手上的这个长款的手套,设计师先递给了郑乐生。
郑乐生带手套的时候,旁边不少的人在拍照,这个皱着眉头看起来十分不高兴的样子,实在是太像是杀人后的现场。
“尺寸还适合吗?”
“大小刚好。”
设计师带起笑容来,“ok,那接下来就是试试衣服吧。”
因为是为郑乐生量身打造的,自然是十分的适合。穿上鞋子,系上领带,最后再次将手套带上的时候,现场瞬间传来一阵呼声。
郑乐生这样,头发还有些乱糟糟的样子,颇有些电影里面无情杀手的感觉。
似乎是也感觉到大家的目光,低着的脑袋突然抬起来一点点,透着额头的碎发,眼神显得隐晦不明。
“所以,下一个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嘿,我突然想到今天是七夕啊。
所以,大家对于上一章的狗粮觉得咋样?我写出来的时候,吃的也很开心。
第54章《Talk》
隔日不少在巴黎的新闻媒体都对于郑乐生这次的时装周进行了报道。
dior的衣服过分的适合他,将他身上那种斯文败类的气质表现的淋漓尽致!秀场开场之后,大家才了解这个感觉,就是那种儒雅的气质从骨子里面传出来,然后带上眼镜,漫不经心走秀的样子,实在是过分的戳人。
现场走秀的时候,郑乐生听到不止一次的有人惊叹出声。
他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每天看,都看了二十多年。
这场秀结束之后,郑乐生本来是想要买两件衣服的,毕竟自己也过来走秀了,但是竟然有不少的大牌要送给他服装。
只是大家大部分都是正装,估计都是因为郑乐生走秀的原因。
除去dior的开场之外,郑乐生跟着权志龙也看了不少的秀。男士的和女士的,都看了不少。女士的秀场上,郑乐生看的眉头直皱,倒是旁边的权志龙一副好奇的样子,出声询问他怎么。
“样式都太长,我不知道我女朋友适合哪个。”
权志龙瞬间来了兴致,“哦,容仙答应你了?”
郑乐生脸色瞬间不爽,“那倒是还没有,不过我提前叫也没什么吧。”
“哥为什么不叫老婆呢?感觉更像是你的做法。”
郑乐生思考的十分认真,像是真的在考虑一般,权志龙急忙笑着摆手。
权志龙拍拍郑乐生,两个人的注意力很快的又放在了秀场上面,相对于其他人的拿着手机在记,郑乐生则是在手上的小本本上记着自己喜欢也觉得十分漂亮的服装。
等到两个人从秀场出来的时候,有专门过来询问郑乐生,郑乐生扬扬手上的小本本,递给对方。
“哥,是什么?”
“我想买的款式。”郑乐生出声说道:“你呢?”
“女士的话,我没什么特别的想要买的。”权志龙耸耸肩出声说道:“我前两天买了一些东西了。”
“下午还有活动吗?”郑乐生出声问道。
权志龙摇头,“怎么?”
“正好,下午一起去酒庄,去吗?我送你两瓶酒。”
权志龙双手插兜走在郑乐生的身后,表情略微带着一丝丝的探索,“我现在就很好奇哥的身份。”
“不是你吗?”郑乐生歪头:“说我是富二代什么的。”
“我可……”权志龙皱着眉头:“我也不记得了。”
郑乐生轻笑,“算了,是不是的吧,我家里面确实是有点钱。”
“……哥,可是你之前的所有迹象,我都一直以为你是个穷孩子的。”
比如说十分喜欢钱,再比如说,对于自己很节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