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封信上说,被他欺骗的囚犯们已经刑满出狱,获得自由了。
“说是刑满出狱,还不如说是越狱逃走比较合适,因为肖尔托少校知道他们被关押的刑期有多久。如果是刑满出狱,他就不会如此惊慌了。那后来他是怎么做的呢?他对装有木腿的人尤其戒备。装木腿的是一个白人,需要提醒你的是,他因为这个曾开枪误伤了一个装木腿的商人。现在地图上只有一个白人的名字,其余的全是印度人或是穆罕默德信徒的名字。所以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个装木腿的人就是乔纳森·斯莫尔。这些推论是不是很主观?”
“不是,很清楚,而且简明扼要。”
“那好吧,现在让我们设身处地地从乔纳森·斯莫尔的角度来想想这个问题吧。他回到英国有双重的目的,一个是获得他理所应当得到的那份珠宝,另一个则是向欺骗他的人报仇。他找到了肖尔托所住的地址,并且还很可能与他家里的一个人建立了联系。有一个叫莱尔·莱奥的仆人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博恩斯通太太说他行为不检点、品行恶劣。斯莫尔没有找到隐藏珠宝的地方,原因是除了少校自己和一个忠实的仆人以外没有人知道,而这个仆人又恰巧死掉了。突然有一天,斯莫尔了解到少校病危。他恐慌起来,生怕宝藏的秘密随着少校的死一起带进棺材里去。于是他在焦急万分之下,冒着被少校的保镖开枪打死的危险,跑到已经奄奄一息的少校窗前。其实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进入少校的房间,但此时少校的两个儿子正在床前,所以他没敢进入屋子。仇恨使他这个人有些疯狂了,对死者恨之入骨。于是在死者死亡的那天晚上他进入房间,他找遍了少校的私人文件,希望能发现有关珠宝的备忘录及线索。可是最后他什么也没有找到,在极度失望之下,他留下了一张写有四个签名的卡片作为自己曾经来访过的标记。他毫无疑问地在预先计划的时候是准备把少校杀死的,然后在尸体旁边留下这样一个同样的签名,以示人这并不是一件普通的谋杀,而是以正义的手段为其他三个签名者报仇。像这样怪诞稀奇的自夸,在每年的凶案中是很常见的,有时还会提供给我们有关凶犯的一些有价值的线索。你确实明白这些了吗?”
“都很清楚。”
“现在乔纳森·斯莫尔下一步要做什么呢?他唯一能做的是继续暗中观察其他人寻找宝藏的行动。在这段时间里,他很可能离开英国,然后仅在短期之内回来探听消息。不久阁楼里的珠宝被发现后,他就马上得到了消息。这样我们又再次有了线索,在那所房子里有他的内线是毫无疑问的了。乔纳森装着木腿,完全不可能爬上巴塞洛缪·肖尔托家高耸的房屋,于是他带来了一个古怪的同谋,他可以克服乔纳森的不便,代替他爬上楼去。但是他不小心将他的赤脚踩进了木馏油中,于是我们才弄来了这个托比,并且使一个腿脚受了伤的半薪军官不得不跛着脚走了六英里的路。”
“这么说,犯罪的人是那个同谋,而不是乔纳森了。”
“是这样。从斯莫尔在屋内跺脚的情形来分析,他的行为遭到了乔纳森的反感,也就是说乔纳森很反对这样做。他和巴塞洛缪·肖尔托之间并没有那么大的仇恨,他顶多也只是想把他简单绑起来,然后再堵上他的嘴。杀人可是要偿命的,他绝不会以身试法。但是他没料到自己的同谋一时兽性发作,竟用那荆棘毒刺杀死了肖尔托。因此乔纳森·斯莫尔留下了张纸条,盗窃了珠宝盒子,便和同谋一起逃之夭夭。这就是到目前为止我所能推测出来的一些情况。当然像他的个人特征这样的问题那也不难,他一定是一个中年男子,从他在炎热的安达曼岛关押多年的情况看来,他必定是皮肤黝黑的了。他个子的高矮很容易从他步幅的大小计算出来。而且我们知道他的脸上有很多的胡须。他的毛发很多也是一个关键线索,这点是从撒迪厄斯·肖尔托那里得知的,因为他从窗户里亲眼见过乔纳森·斯莫尔。我想大概没有什么遗漏的地方了。”
“那个同谋者呢?”
“啊!这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事情了。没多久你就都会知道了。这清晨的空气是多么新鲜啊!华生,你看那片红云,就像一只红鹤的羽毛一样美丽。此时太阳那红色的边缘慢慢向着伦敦上空的云层移动。它照耀着成千上万的人们,但是我敢说像你和我这样两个担负着各种怪诞使命的人是少有的吧。在自然界伟大的力量面前,我们的野心、抱负、努力、斗争是多么渺小啊!你读过琼·保罗的著作后有什么感想吗?”
“多少有一些领悟的。我先读的卡莱尔的著作,后来回过头才研究他的作品。”
“这就如同从河流追溯到湖泊一样。他曾有一句奇异而深奥的话,‘一个人真正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你看它还论证到了比较和鉴赏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证明。在里克特的作品里,有很多发人深省的事情,可以说他的书是一种精神食粮。手枪,你带了没有?”
“我只有这根手杖。”
“如果我们找到他们的巢穴,很可能就用得上这些东西了。乔纳森·斯莫尔就留给你了。但假使他的那个同谋不老实的话,我就开枪打死他。”
他说罢掏出了他的左轮手枪,装上了两颗子弹,然后又将它放回大衣右手的口袋里。
在剩下的这段时间里,我们跟随着托比穿过两旁是半村舍式别墅的路,到达了通往市区的大道上。我们正在前往人口繁多的大街。劳工们和码头搬运工人正准备起床干活,家庭妇女们正打开门板,然后打扫门前的台阶。街角四方房顶的酒馆也刚刚开始营业,那些粗俗的汉子们从酒馆里出来,用袖子擦去沾在胡子上的酒。当我们从街旁的野犬身边走过时,它们张大了奇怪的眼睛望着我们,但是我们忠心耿耿的托比却毫不左顾右盼,鼻子贴在地上,一直不停地向前走,偶尔从它的鼻子中发出一阵急切的哼声,它是在告诉我们所要寻找的气味仍然相当浓重。
我们经过了斯特塞姆区、布瑞克斯顿区、坎伯威尔区,到达了肯宁顿路,然而我们发现自己现在到了奥弗尔区的东面了。我们所追击的人仿佛是在走之字路,弯弯曲曲的,大概是故意避免被别人跟踪。如果有蜿蜒曲折的小道,他们就会避开大路走。在肯宁顿街的尽头他们向左转,穿过了证券街和麦尔斯路。随后我们跟着托比到达了骑士街,但它忽然不再往前走了,只是前前后后来回地乱跑,一只耳朵竖起,一只耳朵垂下,这看起来是犬类犹豫不决的特征。然后它又摇摇摆摆地转了几个圈,一次次地抬起头看着我们,似乎是想让我们对它的困窘表示同情。
“这只狗是怎么回事儿?”福尔摩斯呵斥道,“罪犯们肯定是不会坐车或者乘上热气球逃跑的。”
“也许他们曾在这儿停过。”我猜测道。
“啊!太好了,它又开始走啦。”我的伙伴松了口气,说。
托比的确是重新前进了。它在地面上闻了又闻以后,好像是下定了决心,突然间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飞奔起来。可以看出,这气味在重新出现后似乎比以前更浓重了,因为它根本不需要在地上闻了,而是使劲拽直了绳子向前奔跑。我能看到福尔摩斯眼中闪烁的光芒,他觉得我们的“旅程”已经快要结束了。
我们的向导带我们经过九榆树,到了白鹰酒店附近的布罗德里克和纳尔逊大木材场。此时托比兴奋得狂躁起来,从旁门跑进了锯木工人已经在工作的木场。托比又继续穿过成堆的木屑和刨花,拐进了一个小巷里。小巷的两旁堆放着木材,最后我们听到一声胜利的犬吠。我们赶到时它很得意地跳上了还在一辆手推车上没有卸下来的木桶上面。托比伸着舌头,眨着眼睛站在木桶上,看看福尔摩斯又看看我,像是在邀功请赏,希望得到我们两人的感谢。木桶边和手推车的轮子上都沾满了黑色的**,整个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木馏油的气味。
歇洛克·福尔摩斯和我互相对视,然后禁不住同时捧腹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