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话,我可以送你啊。”叶童看著我说道。
三千对他来说,估计也只是比较大额的零钱。
我是喜欢占小便宜,尤其是在叶童身上,他家有钱,哪会在意我没事坑一瓶水,偷点零食啥的。
但我是有底线的。
我爸说过,不能要別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么贵的东西。
我可以仗著关係好,开些不咸不淡的小玩笑,但绝不会演变成利益关係。
因为我跟叶童的关係,和耗子跟秦欢的关係,完全不同。
我们是朋友,朋友之间,是不能这样的。
不能因为叶童有钱,我就在他身上索要我需要的昂贵物品。
今天要手机,明天要电脑,后天难道要车要房吗?
“太贵了,我不要。”我摇了摇头,坚定的拒绝道。
“没关係的。”叶童歪著脑袋看著我,在他看来,这只是小事,买手机也只是小钱。
“有关係。”
我没有留一点商量的余地。
这家店里的手机普遍都很贵,看著柜檯里的价格,都不在我的预估范围。
叶童將手机放回去,闷闷不乐的跟在我后面。
我不要他给我买手机,他反而还不开心了。
“绷著脸干嘛。”走出手机店,我拍了拍他的脑袋。
“不是说有福同享嘛,现在又跟我分这么清楚。”叶童低著头,小声的说道。
“有福同享,不代表我就要你的钱啊,再说了,我也没少啊。”
“每次聚餐不都你付钱嘛。”
再怎么有福同享,我也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那三千多的手机啊。
再者说了,光给我买,那许文琴和梁启文呢,有福同享他们也没享到啊。
叶童跟我们一起玩,就已经占了他很多便宜了。
难不成以后仗著有福同享这句话,我还能分他一半家產啊。
做人可以贪心,但不能太贪心。
况且朋友是用来出卖的,不是用来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