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列举了七八项郭慧贤目前所患的心理疾病:双向情感障碍、躁郁症、社交恐惧症、轻度精神分裂症……
开这份诊断报告的是豫市省人民医院的大夫。
巧的是,他和十里堡村的村长熟得很,因为关心郭慧贤的“病情”,所以特地为她做了一个详细的诊断,并且还给出了住院治疗的建议。
至于她得这么多“病”的原因,他写得是:长期生活在压抑的环境,童年造成的心理创伤,以及父母长期高压的精神打压。
律师:“根据目前这种情况,我的当事人未来几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办法工作,所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郭明德和他的律师似乎没想到会有这一招,小声议论了片刻后,这才让律师发言说:“赡养义务是长期义务,在等到被告的病情恢复后,还是要赡养自己的父母。”
“这是我要说的第二点。”
说着,律师又拿出了一根录音笔,交到了法官手里。
“没错,他之前是答应了,五千块的彩礼就把女儿嫁给我。”
“那你们之前见过?或者有什么接触吗?”
“见是见过,但是没怎么接触。”
“那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你们这其实不是相亲,而是郭明德把女儿‘卖’给了你?”
“也可以这么说吧,可最后也没成不是?”
“好的,我知道了。”
录音笔里是律师和罗老大的对话。
能记录到这些内容,同样是花了不少钱。
不过这钱只要不是给郭明德,哪怕是给路边的叫花子程玉秀也愿意。
律师:“根据前面所说的,我方当事人不仅遭受其亲生父亲的精神打压,同时还涉嫌违背个人意愿的买卖婚姻问题。”
“而过去的十几年里,我方当事人的母亲一直提供经济援助,现在也愿意支付女儿的住院及后续治疗费用。如果原告想要我方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首先应支付不少于五万块的精神疾病治疗费用,并承担买卖婚姻的违法责任。”
“……鉴于原告的经济情况,以及以上多项事实,我方应免除对父亲及继母的赡养义务。”
面对郭慧贤提供的足够证据,法官及陪审经过一番商议后,给出了最终的结果:
郭慧贤无需再承担对郭明德及杨丽的赡养义务。
她,不用再当郭家的“孝女”了。
……
法院的判决下来后,郭慧贤决定把户口迁到程玉秀的户口本上。
这样不管以后是上学还是找工作,都能方便一点。
可迁户口的过程并没有那么简单,前前后后的手续要折腾好几天才能下来,于是程玉秀就先让弟妹们带着母亲回去,自己留下来和郭慧贤忙接下来的事。
派出所里,郭慧贤正拿着号码牌等待着程玉秀去郭家取户口本,同时肚子里还憋着一个疑问,想等程玉秀来了问她。
“来了来了!”
从出租车上下来,程玉秀拿着户口本,一溜小跑进了派出所,“还没到咱吧?”
郭慧贤:“没呢。”
“哎~可使死我了。”
程玉秀用户口本给自己扇着风,嘴上说着累,可脸上瞧着却很高兴。
程玉秀上次还说呢,看见他们两口子就烦,而且以后绝对不可能再踏进郭家一步。
今天她不仅主动要求去郭家拿户口本,得意的笑容也是藏不住……
“妈,他这儿的事……”郭慧贤压低了声音,指了指自己的右腿。
她不想再叫郭明德“爸”了,索性用“他”来代替。
程玉秀赶紧按住她的手。
这可是正大光明殿啊,哪有小鬼敢在包青天的眼皮子底下说那些见不得光的事?
不过程玉秀并没有否认,而是小声反问她:“你咋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