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果然狗改不了吃屎。
不过想想也是。
像周安荃这种习惯了坑蒙拐骗挣快钱的人,是不可能老老实实挣钱的。
哪怕在监狱里接受过劳动改造和思想教育,但出来后也很难靠勤劳致富。
“你就不怕又进去?真要二进宫,恐怕就要牢底坐穿了啊!”
周安荃不以为然的呵呵一笑。
“放心吧老弟,我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难道你忘了,我在监狱里几乎天天研究法律,我会不知道钻空子?”
“毫不客气的说,我做的买卖,就算有人把我告发了,我也不违法!”
这一点,赵瑞龙是相信的。
都说久病成良医。
一个本就喜欢诈骗的人,还研究了很多年的法律。
那么他出来之后重操旧业,必然会钻法律空子、设风险屏障。
即便再次东窗事发,他也能让別人倒霉,自己却逃脱法律制裁。
而周安荃之所以能如此有恃无恐,根本原因就在於法律具有滯后性。
法律通常是应对已成熟的社会关係和已暴露的社会问题。
制定新的法律,需要观察一个新鲜事物所带来的利弊,等社会对其形成共识之后,再制定一套相对公平有效的规则。
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滯后的,所以滯后性也就成了法律的天然属性。
就像经济不够发达,老百姓普遍都还很穷,路上私家车数量很少,大部分人只买得起自行车或摩托车,交警也没有先进准確的测量仪器,那么自然不会严查酒驾。
即便查到了酒驾,也只是扣分、罚款、吊销驾照和行政拘留,只要没造成严重的后果,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只有经济飞速发展,路越来越好、车越来越多,酒后驾车造成的伤亡惨案频繁发生,导致人们对醉酒驾驶行为深恶痛绝,醉驾入刑才有可能。
赵瑞龙记得穿越前,是2011年才修正了危险驾驶罪规定,將醉驾入刑,效果也確实立竿见影,因酒后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喝酒不开车成为了普遍共识。
但是在这个世界……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醉驾,依然还不算犯罪。
即便汉东省为了构建法治社会、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地方法增加了打击惩处力度,但刑法都没修正,也只能多罚点钱、多拘留几天。
类似於此的情况,还有很多,哪怕已经有明文规定的,执行起来也难。
比如刑法是很早就规定了对严重危及人身的暴力犯罪,採取自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於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认定却难如登天,往往更多的是被判防卫过当,甚至还有被判故意伤害的。
法律界的共识是侵害停止,防卫也必须立即停止。
歹徒没持刀砍你捅你了,你就不能反击,否则就是超过必要限度。
要是歹徒行凶的时候刀掉了,你捡起来把他追砍致死,那至少也是个防卫过当。
为了不让老实人太受欺负,作为穿越者的赵瑞龙,便推动了汉东最高检和最高院,出台了指导案例,明確了面对暴力犯罪可以无限反击。
隨著持续的对外开放、经济的迅猛发展,新技术、新业態、新形態、新模式,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立法的速度显然跟不上时代的脚步。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於现在电子信息產业迅猛发展,日益普及的网际网路,已经衍生出了很多全新的商业模式,但龙国现在还没有足够的法律法规。
已经有聊天交友、视频直播、网购交易、盗取帐號等等行为,但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等,现在都还没草擬制定,正式颁布出台还早。
赵瑞龙真要利慾薰心、唯利是图,完全可以凭藉自己穿越者的先见之明,利用自己举世无双的技术优势,运用在网际网路强大的掌控力,隨心所欲的干很多事情。
哪怕伤天害理,造成了严重后果,却也不触犯法律,不算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