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侯龙涛到底去哪了?”方思雅忍不住抱怨道,语气里满是急切,“公司的筹备细节还没敲定,他倒好,首接玩起了失踪!”
坐在一旁的黄建国穿着件藏蓝色的唐装,手里拿着紫砂壶,却没心思喝,眉头皱得紧紧的:“这小子,做事也太不靠谱了!我还想跟他聊聊养生的学问,他倒好,连个人影都见不到!”
黄静怡无奈地摇摇头:“爸,思雅,你们别着急。小侯应该是有重要的事,不然不会不打招呼就消失的。”话虽这么说,她心里也有些担心——侯龙涛从来不会这么久不联系。
刘笑容和钟城倒是看得开,两人正坐在湖边钓鱼,享受着难得的清闲。钟城看着湖面的浮漂,笑着说:“小侯是个有本事的人,肯定有自己的安排。我们再等两天,要是还不回来,我们就先回去,以后再来就是了。”
可又等了两天,侯龙涛还是没出现。方思雅和黄建国彻底失去了耐心,一行人只能带着遗憾离开避世山庄。离开前,方思雅特意给洪千秀留了张纸条,上面写着公司筹备的初步方案,让她转交给侯龙涛。
首到第七天傍晚,侯龙涛才从灵谷里出来。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疲惫,眼底有淡淡的青黑,显然是这几天没休息好,但精神状态却很好,眼神明亮,步履稳健。
他刚走到竹楼附近,就听到一阵欢快的笑声。循声望去,只见洪千秀和周娟正在半山坡的养畜区喂鸡。
养畜区用木栅栏围了起来,里面种着几棵果树,地上铺着干净的稻草。二三十只土鸡在里面跑来跑去,有的在啄食地上的米粒,有的在果树下刨土,有的则围着洪千秀和周娟打转,“咯咯咯”地叫个不停,显得格外活泼。
洪千秀穿着一件浅紫色的棉麻上衣,领口绣着细小的白色雏菊,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裤脚挽到膝盖,露出白皙的小腿。她的头发扎成一个丸子头,几缕碎发垂在脸颊旁,鼻尖上沾着细密的汗水,像颗晶莹的珍珠。她右手提着一个竹编的扁筐,左手拿着一个木瓢,正从筐里舀出粗糠和碎米,均匀地撒在地上。
“伯母,您看这些鸡多有活力!”洪千秀看着鸡群争先恐后啄食的样子,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声音清脆悦耳,“比市面上那些笼养的鸡好多了,肉质肯定特别鲜美。我想攒点土鸡蛋,回头捎给我爸妈尝尝,您觉得怎么样?”
周娟穿着件蓝色的碎花围裙,手里也拿着一个木瓢,正帮着撒米。她看着洪千秀,眼里满是喜爱:“当然好!你有这份孝心,你爸妈肯定高兴。我以前也养过鸡,一看就知道这些鸡的品质——它们下的蛋,蛋壳颜色光亮,摸起来光滑细腻,大小均匀,都是上好的土鸡蛋,市面上根本买不到这么好的!”
“是啊,”洪千秀点点头,语气里满是赞叹,“峥哥真是找了个好地方。这里的鸡不用喂饲料,猪也是吃野菜和粗粮长大的,鱼塘里的鱼也又大又肥。吃这里的东西,既环保又健康,我都想把我爸妈接过来住了。”
周娟眼睛一亮,放下手里的木瓢,拉着洪千秀的手,笑着说:“这个主意好!你要是方便,就尽快安排。到时候我跟你爸妈好好聊聊,咱们把你和小涛的婚事定下来——这么好的儿媳妇,我可不能让别人抢走了!”
洪千秀的脸颊瞬间红了起来,像熟透的苹果,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手指轻轻绞着衣角,小声说:“伯母,您说什么呢……”
“我说的是实话!”周娟笑得合不拢嘴,“小涛能找到你这么好的姑娘,是他的福气。你们俩早点把婚事定下来,我和你伯父也能放心。”
躲在树后的侯龙涛听到这里,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温柔的笑容。他悄悄走过去,从身后轻轻抱住洪千秀的腰,下巴抵在她的发顶,语气温柔:“我回来了。”
洪千秀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是侯龙涛,眼里瞬间亮起了光芒,像找到了主人的小猫,依偎在他怀里:“你终于回来了!这几天你去哪了?我好担心你。”
“抱歉,让你担心了。”侯龙涛在她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我去灵谷修炼了,手机没信号,没来得及跟你说。”
周娟看着两人亲密的样子,笑着摇摇头,识趣地说:“你们聊,我去厨房看看晚饭好了没。”说完,她提着竹筐,哼着小曲离开了养畜区。
养畜区里只剩下侯龙涛和洪千秀两人。鸡群还在欢快地啄食,夕阳的余晖洒在他们身上,给两人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你爸妈那边,我会安排的。”侯龙涛握着洪千秀的手,眼神坚定,“等忙完钟叔的事,我们就去你家提亲,好不好?”
洪千秀抬起头,看着侯龙涛认真的眼神,脸颊更红了,轻轻点了点头,声音细若蚊蚋:“好。”
侯龙涛看着她娇羞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他知道,自己的生活虽然充满了挑战——要修炼、要找宝塔配件、要帮颜淑云治病、要和方思雅开公司……但只要有洪千秀在身边,他就有勇气面对一切。
夕阳渐渐落下,将天空染成了橘红色。养畜区里的鸡群渐渐安静下来,依偎在稻草堆里。侯龙涛牵着洪千秀的手,慢慢走回竹楼。晚风拂过,带着草木的清香,也带着两人甜蜜的约定,在避世山庄的夜色里,轻轻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