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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章 失眠的天子(第4页)

“陛下,百姓弃籍逃亡,或因战争,或因饥荒,流离在外。但根本还是百姓无地,或授田不足,无力承担赋役,被迫逃亡他乡隐匿,依附于地主豪强。

如果只是检括逃户、牒令还乡,那只是治标不治本。”

“可户籍是国家赋、役根本。”李世民大声道。

“陛下,如今不少百姓或逃入山林或他乡开荒垦田,或入城市充当雇佣,更多的则成为地主隐匿的佃客和佣保,也是被迫的选择。

就如今天陛下在三家村所看到的,许多百姓选择成为隐户,成为佃户、雇工,也只是求活而已。”

李世民低沉声音,“点灯。”

李逸下榻,点亮油灯。

皇帝披衣而起,坐在桌边,“煮壶茶来,朕要与你秉烛夜谈。”

李逸这边一有动静,外面的婢女、侍卫便来请示,李逸让取来炭炉、茶叶,“我自己煮,你们外面候着吧。”

“夜深,喝点红茶吧。”

李世民无所谓的点头。

“朕觉得一切根本还是土地兼并,你说朝廷加大限田令执行如何,官民各按田额严格执行,并严查田籍之外的田地。”

李逸从陶瓷茶叶罐里取出红茶,

稍稍烘了一下,

水烧开,烫杯,投茶,冲泡。

“陛下,想法是不错,可执行很难。”

“一个再好的政策,若是无法执行落地,那就毫无意义。”

皇帝说的限田,

也是均田制配套的,比如一个白丁,平民百姓的壮丁,理应授田百亩,狭乡可能减半。这个百亩,或五十亩,既是最高能授田的额,也是这个百姓最高能拥有田地的额度。

而一位亲王,给永业田百顷,也就是一万亩。理论上来说,这也是亲王一级,能拥有田地的上限。

一个平民百姓,

若是已经拥有私田二十亩,那么授田的时候,就应当在应授田额里减掉这二十亩,不能超额。

其实隋朝的时候,政府对于非法买卖和占田过限,就都有惩罚规定了。

口分田不得买卖,身死还田。

诸卖口分田,一亩笞十杖,二十亩加一等,罪止一百杖,地还本主,财没不追。

而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过杖六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于宽闲之处者,不坐。

富豪兼并,贫者失业,于是诏买者还地而罚之。

朝廷是严禁买卖口分田的,永业田可以买卖,但禁止占田过限。

可朝廷的处罚诏令,往往只是一纸空文,并没有实际效果。

隋朝都办不成的事,

大唐如今自然也办不成。

就说李逸,爵位是郡王,永业田当是五千亩。

但实际上,李逸现在还有差不多五千顷,相当于是百倍田额了。

难道皇帝能够下一道诏令,迫使李逸把超过的那四十九万五千亩就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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