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们还是吃面吧”
“你不是正在吃?”
“我哪有?”
沈观南并不回答,只顾低头蛮干。黎彧后背蹭着床单,蹭出来好几道褶皱,然后才反应过来什么,惊奇地睁大了眼。
沈观南居然会说黄段子。
这简直比火星撞地球都可怕。
人都说小别胜新婚,黎彧预感不妙,伸手去推沈观南的胸膛,“我,我还是想吃真面条。”
沈观南抓住他的手腕扣在一旁:“以后只有这个。”
黎彧闻言一噎,过了一会儿才有点得意地问:“我魅力这么大吗?让你那么早就把持不住想做这种事。”
“怎么可能。”
沈观南突然停了下来。他伸手抚摸黎彧的脸,吻走他鼻尖的汗,“那时就是想和你说说话。”
“只是说说话?”
沈观南嗯了一声,“听听你的声音,就感觉没那么累。”
黎彧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他想起沈观南被提拔为执行总裁那一年,他还在念初中,和很多小学生一样,无法自拔地沉迷一款射击游戏。
他趴在床上,吹着空调,舒舒服服地在游戏里练枪,沈观南在萧山半山腰的私人靶场里练枪。
闫叔说那是沈观南的解压方式,还说“大少爷泡在靶场的时间越来越久了”。但黎彧频频被薅起来试吃沈观南的手艺后,沈观南确实没再去过靶场。
原来那不是一碗简单的面,
彧不是一顿普普通通的宵夜。
十六岁的沈观南看着大口吸溜面条的黎彧,心里想的是,家人闲坐,灯火可亲。
二十岁的沈观南觉得这句话不准确,毕竟黎彧不止是他的家人,应该改成
「黎彧在侧,灯火可亲。」
黎彧,
是沈观南赖以生存的氧气,
彧是沈观南一个人的灯火阑珊。
这是枚暗黑哥特风的复古玫瑰戒,材质不像银,彧不像铂金,更不像钛钢,倒像沈观南随身携带的定制战术笔的攻击头。
那个笔头的材质是钨钢,硬度HRA90,仅次于钻石,被称为“工业牙齿”,能轻而易举击碎钢化玻璃或是攻击人体脆弱部位。
沈观南是从大洋洲直飞回来的。那里以皇室工匠的鬼绝手艺闻名,富豪权贵们得了宝贝,基本都会去那约定制。
黎彧忍不住回头,用看神经病的眼神看沈观南:“我听说皇室工匠很难约,你约上了就只定做这么一个玩意儿?”
“不喜欢?”
沈观南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捏住戒指上的重工玫瑰,轻轻一按,复古玫瑰花里突然冒出一截尖刺短刃。
清晨的光熙熙攘攘,长度不足一厘米的短刃在浅淡光线中闪着寒光,仿佛玫瑰身上的刺。黎彧不明白:“这么短能干什么,西瓜皮都比它厚。”
“不短,足够防身。”沈观南又按了一下戒指,短刃倏地收了回去,“你总是忘带战术笔,我只好把它做成饰品。”
黎彧
西北草原天亮得晚,林赛此时尚在青黄不接的昏暗中。他回故居收拾当初没来得及带走的旧物,这半个多月一直住在黎彧原来的房间。
这房间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羊毛毡奔马模型,还有一把威风赫赫的虎皮麒麟弓,紧挨着床头的墙上挂着大尺寸相框,是十三岁的黎彧背着箭筒,脚踏马鞍,自马背上纵身跃起拉满长弓的抓拍照。
照片上的少年雄姿英发,唇边荡漾着自信的笑,身后是玫瑰色晚霞和浸染半边天的绝美落日。
夕阳余晖在他周身镀上一层神圣的浅金,令他看上去好似草原上的神明少年,整个人都在发光。
林赛隔着昏暗凝望着照片上的少年,半晌后才摘下来,用防震隔膜打包好。
黎彧从小就不爱学习,文化课成绩很差,但跑马射箭一直是第一。他个子矮,发育得晚,又长了张雌雄莫辨的脸,经常被同龄人嘲笑,以至于隔三差五就和人茬架,到处比跑马射箭。
人家要是不肯和他比这些,他就气鼓鼓地跳起来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