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重要场合,把这衣服往身上一套,突然觉得,从前她是女强人女经理,从今往后,她就是未来的女企业家了。
女企业家要有女企业家的样子,这件衣服穿她身上,简直再合适不过了。
那孙太太孙阿姨,的确有远见卓识,也难怪当时说她穿上这衣服,让人打眼一瞧,就知道这姑娘非富即贵,要么嫁入了豪门,要么自己就是豪门。
二十五岁之前,女人的容貌是天生的,二十五岁之后,相由心生,就开始着了相。
这短短半年,宋羡好每每照镜子,也不是没发现自己容貌变了,大概经历这次公司动荡以后,看清了许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心境反而开阔多了。
这心景一开阔,容貌也舒展开来。
所以给人感觉,总是人在低谷,贵气先行。
穿上黑色针织群以后,宋羡好又配了一条金色腰带,脖颈上觉得有些空荡,在金银珠宝首饰和条纹格小方巾之间,她选了白底条纹小方巾。
这小方巾,是一个家里做丝绸生意,专为海外大牌供货的太太送的。
布料材质和花纹虽然一模一样,但因为合作规定,不是从专柜拿货,就不能印LOGO。
不过,对于品牌和LOGO,宋羡好更关注性价比,也实在没什么太大执念,尤其和某些厂商或者供货商接触多了,发现都是噱头,也不过就那么回事儿。
所以她向来只为款式买单,从来不为品牌效应买单。
一番打扮之后,宋羡好只庆幸这次未雨绸缪,多带了一件上台面的衣服。
这边慵懒长发高高挽起,拿着金色手提包,对着镜子左顾右盼一番,还算满意。
便穿上高跟鞋,顺着电梯下了楼。
谁知才短短半个小时,天气变幻莫测,就由晴转阴雨,此刻乌云翻涌,狂风乍起,冷风阵阵吹来。
宋羡好从大厅里头出来,长腿细腰包裹在黑色针织裙里头,被那冷风一吹,更显得人在衣中晃,越晃越时尚了。
她捏着金色手拿包,抬了手遮住额头,去寻那沈光阳的车子。
沈光阳就在酒店停车场入口,双手掏兜,背靠车前盖,等候期间有些无聊,便点了一根香烟,才抽了半根。
无意间抬头打量,就看见酒店门口出来一特别扎眼的姑娘。
人都说,江浙沪的大佬喜欢土纯风格,北京大佬喜欢高个子大女主,港澳大湾区喜欢国际范儿,中原地区受儒家文化影响,就待见那勤俭持家过日子的。
让沈光阳来说,那简直就是在放屁。
高奉钧算不算大佬,高奉钧就喜欢变态妩媚的小妖精。
反观沈光阳,沈光阳比高奉钧更稳重,所以在喜好上,也就更挑剔。
他就喜欢有反差的。
什么高个子大女主,什么国际范儿,什么土纯风,什么勤俭持家过日子,简直都是在扯淡。
一个女孩子,但凡能做到入什么场,着什么相,什么样的男人拿不下?
就非得只有一面?
真正高级的女孩子,面面俱全。
比如宋羡好此刻,上楼之前还是变态妩媚的小妖精,特别不正经,下楼之后,正经起来,竟然是那么的端庄那么的大方……
端庄大方到,沈光阳竟然一时没认出,对方是宋羡好。
直至宋羡好踩着高跟鞋,“哒、哒、哒——”
她慢条斯理“哒”到沈光阳面前,高傲自大地睨他一眼,捏着包表示——
“沈助理,你把车子停那么远,不晓得我走过来会很累吗?”
“况且,高奉钧让你过来接我,你就要好好伺候,在这儿愣什么神啊?”
她说到此处,上下打量沈光阳,嫌弃之色溢于言表。
那气场,那语气,那表情。
沈光阳伺候高奉钧这么久,高奉钧都不敢这么对他……
偏偏宋羡好这一上一下换完衣服,气场足的,还没嫁给高奉钧呢,就好像整个高家,都成了她的囊中物了。
主要吧,这沈光阳竟然都没生气,好半天才回过神儿,目光从宋羡好身上抽离。